防水保修期是5年,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房屋建筑工程作了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其中: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提供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该协议对质量保修期限作了明确的约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