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而对于一些没达到固定资产使用标准的,需经常更换、价值比较低的家具,我们可以计入办公费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或者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一次或分次摊销。
企业办公家具怎么折旧?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并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办公家具的残值率一般为5%左右,折旧年限最低是5年,可以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