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4种影响。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继承、出租抵押贷款等活动
我国对于物权采用的是登记公示制度,也就是说,必须经过合法登记,才能依法享受该物的所有权。因此,就购房活动来说,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才算得上是真正拥有了房屋所有权,这样一来,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赠与、继承等活动。
另外,在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即使已经签订了相关合同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这类房子无法申请抵押贷款,房屋只是一个住所,它也就失去了变现、流转的能力。
关于上述的这一点,对于房主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如果房主把房子租出去,那么,租客是可以以房子没有合法产权为由,不交房租,当然了,在法律上,也大多会站在租客这一边,所以,房东是有苦说不出。
2、房屋产权被开发商抵押在银行,购房人可能会钱房两空
在实际生活中,购房者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开发商为了周转资金,将已有项目的产权抵押给银行,申请到的贷款用来开发新项目。一旦开发商不能按时还款,别说办不动产权证了,就连房子也有可能会被银行拍卖,用来还开发商的欠款。
3、房屋被征地、拆迁时,买房人无法获得补偿款
一般来说,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即使购房者你交了房款了,但是,在实质上,房子还是属于开发商的。因此,如果遇到房子或所在土地被国家征用,那么,购房人是无法获得补偿款的。
4、若遭遇一房两卖,购房人维权难
还有一种情况是:开发商跟你签订了购房合同,最后却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还帮别人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写着别人的名字。当然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者你还能把钱要回来就不错了,更别说接下来复杂的取证、维权过程让人身心疲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