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即“公共建筑”,《房屋登记“规划用途”分类对照表》中“公共建筑用地”包括指文化、体育、娱乐、机关 、科研、设计、教育、医卫等用地。公建房即公住房或公产房,是指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公屋是什么意思?
公屋是中国香港的叫法,类似于中国大陆的廉租房,全称是公共租住房屋,是政府为低收入居民提供的住宅。由政府出资兴建和拥有业权,以廉价租金出租予居民。
公屋不能买卖只能租赁,租金相当便宜。
在香港,公屋、居屋和私人楼宇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不同:
1、公屋:即香港公共屋邨,是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兴建的公共房屋,由政府或志愿团体兴建,出租予低收入居民。
2、居屋:"居者有其屋"计划的简称,居者有其屋计划是香港政府的公共房屋计划之一,由香港房屋委员会兴建公营房屋并以廉价售予低收入市民。
3、私人楼宇:当中香港有很多大型私人屋苑,有些纯粹提供住宅,亦有些为大型综合发展,基座建有商场及社区设施,为内部居民以至区内其他居民提供起居饮食及社区服务。
二、入住条件不同:
1、公屋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申请;
2、居屋是为了给没有住房的人使用,普遍性更强;
3、私人楼宇是无申请条件归属个人所有。
三、租售情况不同:
1、公屋除少数外只租不卖,现时香港一半的居民均居于公屋;
2、居屋可租可卖,是为一些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楼宇,又不合资格(或不愿意)入住公屋的市民准备的;
3、私人楼宇可租可卖,香港有一半人口是居住在私人发展的楼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