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销噱头,首付分期
有可能只是把首付分期来让购房人缴纳,用首付3万的噱头吸引带看量,这种也曾见过有一些房开的玩法。
需要注意的第一大风险主要有来自监管面的,有可能因为合同规避有关规范而无效,然后交的钱就成了债务,只好向房开追讨,这个过程,如果遇到资金链紧张的房企,未必会顺畅。
第二大风险,就是来自于房企和银行贷款这头,有可能后续这套房卖给了其他能够首付更多的购房者,而给到之前首付只有3万这边的借口,就说是因为首付3万没达到银行批贷标准,是购房者贷不下款来,然后买方违约放弃购买,首付的3万就作为定金或者违约金不退。因为往往首付分期这些条款,不会写到明面的合同里面。
2、房企垫资,收取利息,类似“首付贷”
圈子里面混得久的人,什么样的花样都见过,一眼就能看出它的原型。
很多骚操作其实也不外乎那么几种,首付由房开垫支,也是比较常见的套路,比如一套房100万,首付比例是20万,然后买房人出3万,房企自己找一下家资金或小贷公司(一般都据称“不上征信”),贷给买房人17万,然后拿来交首付,然后买家再分期还款给小贷公司,一般会有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和利息。
这么操作的最大风险,就是向其他资金或小贷公司借的这笔钱,谁都不能绝对、一定、确定它不上征信,如果上了征信,后续再向银行贷款,就未必能够审批得了,因为这笔钱还没有还完,银行审不过,贷款放不下来,又回到第1种玩法的逻辑,是购房人的原因贷款放不下来,然后房企这边收了3万不说,小贷公司还赚了利息和手续费...
3、首付足额支付,贷款下来之后返现
比如一套100万的房子,首付按规定20万,购房者也是按照20万交纳给房企,房企或者置业顾问会向你承诺,等贷款放下来,房开再返现给你17万,这样实际上你也是首付了3万。
这种玩法相对来说比较容易避开监管,但是风险也不低,毕竟,购房人的首付是实打实交了的,明面合同上也写得明明白白,就是20%的首付,最大的风险还是来源于房企这边的承诺,因为这种“返现”一般不会白纸黑字的写出来另订“补充合同”,要么是通过APP,要么是通过置业顾问的口头承诺,万一等到贷款放下来之后,房企不返了呢,或者返少或者分期返呢?
而且,有的可能还会借着“参加活动”的名义,要购房人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条件,比如带看、介绍成交、老带新等,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得到活动的“奖金(返现)”,这样就又给购房人拿到“返现”增加了门槛,风险就更高一些。
4、“定金”玩法,锚定3万
这种套路很深,房企一般会让购房人签一个“定金合同”,一定注意,眼睛放亮了,定金的“定”字,一旦签的是“定金”,后续如果因为购房人的原因(比如贷款办不下来,比如首付款款项没有按期到位等),买不了房,那么这3万,房企是有理由不退的,这个就是行规,所谓的“定金罚则”。
这种手段比较不入流,虽然为很多注重品牌一点的大房企所不屑,但是对于一些资金链很紧张的本地小房企而言,锚定每个人的3万,100个人就是300万,也未尝不是一笔救急的周转。
不要以为几百万对于房企来说是小数目,干过工程的人都知道,很多时候有那种“工抵房”,顾名思义,就是用来抵工程款的房子,有时候就是那么一两套或者几套,这么一两套或几套房子的价款,其实也就是几百万,如果房企真的不缺钱,为啥要拿房子来抵款呢?
所以一般来说,和房开的合同里面,最好不要出现什么“定金”之类的条款,这个主要看合同里面的付款方式这些内容,或者前期的认购阶段交的,比如“诚意金”“认筹金”“订金”这些,如果后续不买,是房开必须要退给你的,但是如果写成了“定金”,房开就有理由不退还给你。
总体来说,各有各的玩法和套路,也各有各的风险和弊端,对于购房人而言,任何房企或置业顾问给的口头承诺都不要轻信,一定要白纸黑字落在书面上,而且,对于行情和规范也要有一定的认知,双方签的东西如果违反有关监管的强制规定,是无效的,签也白签。最根本的,还是购房者要根据自己的实力和需求,量力而为,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