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建设用地有哪些内涵?
建设用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建设用地是指通过工程的手段,为人类的生产、生活和一切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操作场地和建筑空间的土地;
广义的建设用地则是指一切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土地,包括已利用土地中的所有非农业生产用地,如采矿业中露天开采需要的土地、地下开采采空区塌陷引起地面下沉不能继续耕种的土地等。
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在土地利用的相互关系上,存在着显著的、本质的差别。
建设用地利用的结果,基本上是以非生态附着物的形式,如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存在于土地上;
农业用地则是依赖于土地的肥力,直接从耕作层中生产农作物,它对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具有生态利用性。因此,肥力低的土地难以用于农业生产,但可以作为建设用地,甚至可能是优质建设用地。
建设面积和建筑面积有什么区别?
建设用地面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代征地的面积。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
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它由使用面积、交通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