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在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理开工审批。然后再去物业开具施工证明,办理工人出入证。办理时需要提供自家装修的图纸,主要是水电路改造和拆改的非承重墙体项目。最后缴纳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后就可以动工了。
一、街道办事处
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工荷载的,要经房管人员与装修户共同到房屋鉴定部门申办批准。
二、物业审批
1、在物业的出具的装修协议上签字。
2、提供自家装修的图纸,主要是水电路改造和拆改的非承重墙体项目。
3、办理“开工证”贴于门口,用于物业对工期的检查。
4、出入证:主要是为工人办理的,以免装修期间有不法人员混入小区。办理出入证的时候,最好带上给您装修的工长,以及工人的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5、装修押金:各个小区收取的不同,最少也在2000元左右,一般装修完工后3个月会退还。
6、垃圾清运费:这笔费用是用来支付物业清理装修垃圾用的,不同的物业公司收取金额不一样。
如果是在农村盖房,村民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居民建房的主要程序包括:
1、由农村居民户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村民委员会在征求村民小组意见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审核;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然后,乡(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4、经审核后,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发批准文件。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
5、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6、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7、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8、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现在国家对宅基地的审批非常严格,各地规定会有差异,具体的话还是要到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国土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