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必须提供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三书一证一表是国家对于项目交房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就意味着项目的房屋质量没能得到国家认可,购房者完全有正当权利拒绝收房。
三书一证一表的作用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质检部门质量验收的有效凭证,可以表明质检部门对开发商楼盘工程规划的落实情况、配套建设完毕、物业管理落实等的认可。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给购房者做的书面承诺,一般是承诺如果房屋质量没有达到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标准的话,开发商必须进行维修,同时还要承诺房屋的保修期限等。
《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各项具体技术指标,如室内承重墙、水电消防等设施的相关说明。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在完全竣工后经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的凭证,很多楼盘在交房时会给购房者出具竣工验收报告,购房者一定要记住,这份验收报告包括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竣工报告,两个报告齐全了才有可能有合格证。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开发商必须对楼盘负责的文件标记。这份文件是楼盘通过验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志,也是开发商交楼的必要条件。
收房时开发商三书一证一表不全怎么办?
三书一证一表是国家对于项目交房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就意味着项目的房屋质量没能得到国家认可,购房者完全有正当权利拒绝收房。
根据规定,三书一证一表中缺少任何一个,房屋的质量就无法完全保证,一旦购房者签订了相关收房文件,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就代表了购房者对房屋质量的认可,若后期出现问题,很难得到合理的解决。
如果在特殊情况下,购房者不得不收房或者被要求收房,那么为了后期减少纠纷,购房者可以在提交的《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的文件中,写下自己的收房意见,同时备注上“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加以妥善保管,必要时能帮大忙。
收房需要注意的房款约定
1、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先验房再办理手续。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3、建议业主集体收楼。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
4、遇配套问题可先收房。针对不同的房屋问题,开发商承担的责任有区别:房屋主体有质量问题要承担退房责任,若是掉灰、裂缝等问题,开发商要修补。如果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配套设施、空气质量不合格等,购房人可先收房,然后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