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楼道、电梯、外墙、车辆出入栏杆等广告费;公共场地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制售水机、快递柜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等租金收入等。
小区的公共区域收益主要有哪些?
小区的公共收益,是指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获得的收益。
常见的小区公共收益包括:
1、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所得收益;
2、轿厢、门厅、走廊、外墙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
3、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
4、部分通信运营商、快递柜等场地占用费;
5、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7、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公共区域收益应该如何使用?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所以,按照法律法规如果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这部分收益要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要么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除此之外的任何用途,业主均可主张其返还或者赔偿损失等。
如果物业公司或其他行为人对小区公共区域收益构成侵权,则业主可与其进行协商谈判,如果谈判不成则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或其他侵权行为人赔偿损失。
物业进驻小区需要业主同意吗?
需要。物业管理公司进驻需要拥有物业管理资格,并经过业主委员会的选聘来进驻小区。因此,物业公司进驻小区之前,肯定需要得到业主的同意,而且需要得到大部分业主的认可才能够进驻小区。因为物业公司和小区的业主属于雇佣的关系,可以由物业主们通过投票决定选择哪家物业公司,所以肯定需要他们的同意才能够进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