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以转让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也就是说,该土地跟原承包方没有任何关系了。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收回土地了。
2、如果是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土地,那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塬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该土地的承包权还是归原承包方,受让方获得的只是该土地的经营权。这种情况下,合同到期,原承包方可收回土地;如果想提前收回土地,可跟受让方协商,可能给对方一定补偿,对方会答应提前结束合同关系。
土地流转的利与弊
利:
1、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土地流转导致土地不再被抛荒,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利用好土地资源。
2、促进规模经营,提高生产率。如果把土地成片进行流转,可以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生产率,从而体现规模效应。
3、增加农民的收入。土地流转后,可以收取流转费用,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可以通过入股等新方式流转,参与股份分红。
弊:
主要体现在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引起的,例如流转时没有签订流转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导致纠纷;流转后打破土地界线,使得土地恢复原状困难;经营者不按时支付流转费用等。
哪些情况可以收回土地?
1、改变土地用途
承包土地只能用来从事农业生产,如果出现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从事非农业生产的,比如在土地上建厂房,或者用来堆放杂物,这都属于破坏农民土地的现象,而且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土地流转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土地上从事任何非农业建设,农户就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将土地收回。
2、连续抛荒两年
耕地是农村最宝贵的资源,耕地弃耕抛荒是对耕地资源的一种严重浪费,而土地流转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有效防止土地抛荒,但如果流转农民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将土地撂荒,农户也可以将土地收回。
3、有其它违约行为
土地流转合同是土地流转的重要约定,如果任何一方发生严重履行合同不到位的情况,比如说承包方长期拖欠流转金、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就业保障等,农户都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