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离婚后,一方放弃房产权利,可以申请减名。
2、转让:拥有房产权的人将房产权转让给他人,可以申请减名。
3、死亡:权利人死亡,其在房产证上的名字需要减去。
减名需要向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和相应的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才可以进行减名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减名可能涉及到的税费、费用等问题,具体需要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部门。
房产证共有人名字如何去掉?
房产证去除名字主要分为买卖、赠与这两种方式。想要将房产证共有人名字去掉,需要经过共有人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意思,一个是房产证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系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一般只登记夫妻任一方的名字);二是房产证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而房产为该登记人的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如果只想体现一人名字但房产要转为登记人个人财产的话。需要双方拿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将房产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然后双方带上述材料及公证书去房产登记部门过户,这时候因为公证书的约定,所以去掉一个人名字后,房产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
房产证去除共有人的名字,要先交定金,然后双方去房管局去办过户,同时买方将剩余房款打在银行进行监管,较后过完户,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
房产证去名字贷款买房,先交定金,买方将首期款交银行进行监管,同时申请银行贷款,等到银行出具了贷款合同之后,买卖双方才去过户,过完后把过户抵押的证明(房管局出具)交给银行,银行就可以放款了,此时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