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是国家要求建造的,只租不卖。
根据《合同法》租赁合同有效期最长20年,所以租人防车位只能20年。如果使用年限到期,正常情况下依然可以继续租用。小区的人防区域大多由开发商直接以最高20年租期出租给本小区内业主。如果国家需要,业主需要无条件出让,如果20年租期满以后,还是和平时一样,承租人承租权利可无限延期,其中不存在开发商主体解散而被剥夺承租人的承租权利。
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