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盖违建到哪个部门举报?
违建乱建可以向城市建设局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或城建监察大队举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3、《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 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责:
(一)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二、加盖违建举报电话是多少?
举报电话12319。
12319是城建服务热线,是国家建设部和信息产业部确定的全国建设行业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涵盖公交、供水、燃气、供热、违章建筑等各个方面。
三、加盖违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四、加盖违建的拆除程序
1、对违章建筑进行立案调查;
2、对违章建筑进行听证,通知被拆除人;
3、听证通过后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总的来说,加盖违建的安全隐患较多,如果大家有发现,可以拨打城建服务热线举报,或者直接到城市建设局或规划局等管理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