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籍居民家庭: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5、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6、列入区政府房屋征收(拆迁)范围,且未享受过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的家庭,可以提出申请,但获得征收(拆迁)货币补偿款未自行购房的,五年内不得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7、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或女性年满25周岁但不超过70周岁的,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和户口等年限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至时点前溯计算。
非沪籍居民家庭: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2、在本市无住房,且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在本市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3、已婚。
4、现工作单位应当在提出申请所在地注册连续满一年。
5、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6、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7、申请人的年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等年限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至时点前溯计算。
共有产权房可以卖吗?
共有产权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要想上市进行买卖,需要等待产权房满5年之后,这是由国家规定的。并且在过户的时候手续会比一般产权房要复杂,需要整理所有的文件,交予银行工作人员进行面签。
一般来说,共有产权房就是指政府与购房人各自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然后整个房子的使用权政府会暂时让与给自住的购房者。购房者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待房屋满5年后才能上市,另外,政府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产权房需先满足条件才可进行买卖,一般来说,按照国家的规定:当共有产权房满5年后,才可上市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