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有居住证及由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团购申请;
2、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3、申请人家庭年总收入不超过16万元,且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
4、申请人家庭成员未享受福利分房、集资建房等福利性住房政策及未配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5、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房产转移行为;
6、申请人家庭成员未享受本市房屋拆迁安置过渡补偿措施;
7、未婚单身家庭申请我区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5周岁,离异家庭须离异满2年。
二类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房屋性质不同:二类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低收入者而建造的房屋,由国家安排建造,一般采用行政划拨的方式,具有一定的保障性质;而商品房则是由开发商自行建造,面向所有群体出售,不具备保障性质。
2、配套政策不同:如果购买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享受到我国的很多政策;而商品房则没有这么多优惠政策可以享受。
3、交易费用不同: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时需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商品房正常出售即可,不需要交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可以。但需分为两种。
1、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房房屋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2、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载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第二种的经济适用房,由于侦测对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或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
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3、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