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经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就可以把工业用地转换成商业用地,但转换了之后所需要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不同的。在进行转变的时候,需要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而且还需要经过指定的过程,比如说要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进行,是不能够私自进行买卖的。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具体操作程序
1、原土地使用者向国土部门申请交回土地,同时经过评估机构的评估之后,需要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
2、出具的原地块调整后新的用途及规划条件经过多个方面的综合考虑之后,重新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并且组织拍卖出让。
3、通过公开的形式经招拍挂出让后产生新的土地使用者,需要重新与土地交易机构签署确认书。
4、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5、按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区别
1、建筑质量与层数
1)一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1,意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可简单理解为别墅。独立式住宅的层数基本是3层或3层以下。每户平均建筑面积42至45平方米,适用于新建厂矿企业的职工对在边远地区和偏僻地区的职工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可高于此数,但不得超过50平方米。
2) 二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2,意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可简单理解为多层或小高层,一般12层以下。该类用地在全市分布广泛,在居住用地中占主导地位。根据用地供应日趋紧张的趋势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以后建设3层以下单元式住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2、环境布局
1)“一类居住用地”是高端的低密度居住用地,包括别墅区、独立式花园住宅、四合院等,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
2)“二类居住用地”是中、高密度居住用地,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比较齐全、布局相对完整、环境良好。
一类二类高层建筑分类
1、对于住宅,建筑高度大于54米为一类高层、建筑高度大于27米小于等于54米为二类高层。
2、对于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建筑为一类高层,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小于等于50米的非单层建筑为二类高层。
3、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医疗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重要的公共建筑为一类高层。
4、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省级以上的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网局级及省级电力调度建筑)超过24米非单层建筑为一类高层。
5、建筑高度24米以上部分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展览、商店、邮政、电信、财贸金融建筑和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为一类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