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它是指企业取得(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它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
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判定此类投资性房地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此类投资性房地产必须是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而不能是企业租入后转租给第三方的建筑物
2)已经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
3)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哪些内容?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对于租入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租入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作为存货的房地产:通常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
投资性房地产入账价值包括哪些?
1、总的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即企业取得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这点上与普通资产的核算标准相同。
2、不同取得渠道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成本构成:
1)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按买价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税费作为其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建造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性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则上也是按其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符合其他相关准则规定的按照相应的准则规定予以确定。比如债务重组转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就应按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来处理。